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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群雄割据:中国互联网的围城(8)
    时间:2016-06-17 21:40 来源:站长之家 作者:admin 浏览: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

     

    BAT生而为垄断竞争

    “目前是BAT历史积累的优势的红利释放期。”秦朔这么看待当下的互联网时代。

    在这些互联网巨头看来,现在是“资本战略大于产品突破”,事实上自从2011年的微信出现以后,巨头们的创新可以说越来越少,由于他们已经形成的寡 头化、平台化与生态化优势,因此造成了所谓的“漩涡效应”,新的公司和应用越是发展,就越将感受到漩涡对他们的吸附力,这种吸附力将迫使他们站队。

    在过去数年中,随着BAT的不断壮大,一个更为明显的例子似乎可以体现这种漩涡效应带来的影响。自从BAT以后,鲜少有纯互联网公司能够对他们造成 明显的冲击,无论是滴滴出行还是京东,背后还是摆脱不了他们的影子,而当下的另一波明星公司,小米、乐视,以及向互联网转型后的华为,无不是从硬件加软件 或内容的方向取得了突破,包括软件起家的奇虎360,也正在全力想掌握住硬件的入口。事实上,如果是纯粹的互联网领域,BAT的垄断性在进一步加强。

    BAT形成垄断的原因,在不少业内人士事看来,在于互联网的自身的性质。这其中,信息与用户是一个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。

    互联网的网络效应是能够带来规模收益的。对于传统产业来说,它们是随着规模的阔大,利润是呈下降的态势,而互联网恰恰相反,因此只有规模不断壮大,利润才能够最大化。

    同时,基于“信息”,在传统的交易中,信息是本地化的,它们只存在于交易双方之间,但通过互联网,这些信息是不会被遗忘的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作为第 三方支付系统,能够收集无限多的信息,一个人最喜欢去哪里购物,购买什么价位的商品,每个月购物的频次,它们将为用户建立档案,包括了个人关系的图谱、行 为模式以及通常很难观察到的用户偏好。利用这些细节信息,互联网巨头可以很轻松地超越传统工业边界。

    “互联网的竞争关键在于你是否拥有用户和群体。”在长江商学院战略与创新助理教授王砚波看来,正是由于互联网互联网能够牢牢抓住信息与用户,是一种渠道和平台的力量,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,则必须达到规模最大化,因此互联网公司生来就是为垄断而竞争的。

    云启资本创始合伙人毛丞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。在他看来,互联网的本质上是带有垄断的特性的,互联网巨头可以通过数据来经营用户,包括用户的吃喝玩 乐、买房买车、金融、健康数据,一旦成为一个平台或者打造了一个生态,又有了流量和数据的优势,那么大型互联网企业们天生的就能更好地服务这个用户。

    但巨头这般的风卷残云似乎只是一种中国特色,几乎没有人在互联网同样兴盛的美国看到类似的情景。

    事实上,在美国,例如金融机构、营销公司、信用评级机构,以及风险投资公司等的市场中间机构已经得到了充分发展。这意味着,市场中已存在强有力的竞争者,足以抵挡互联网巨头的跨界企图。因此我们看到,美国互联网公司通常更专注,走得更深,而不是试图全面铺开。

    “美国的互联网公司更倾向于技术上的垄断。” 毛丞宇告诉新浪科技,谷歌收购安卓,而安卓被运用到各个手机当中,这是一种垄断,包括Facebook收购WhatsApp和 Snapchat,他看重的是它们的社交技术。它们站在了技术的制高点,或者在技术上不断投资,这是它们所追求的。而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,为何我们 在太平洋的另一侧没有看到关于是“互联网+”还是“+互联网”的争论。 (责任编辑:admin)